閱讀 284 次 廣州支持黃埔、南沙率先開展建筑師負責試點未來三年擴范圍
廣州支持黃埔區、南沙區率先開展建筑師負責試點 未來三年將擴展范圍
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通知稱,《廣州市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實施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已于
據悉,廣州將支持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南沙區(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率先開展建筑師負責試點工作,并充分發揮國有或財政投資項目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積極推進試點。同時,鼓勵大灣區參與合作,鼓勵取得內地認可的香港或澳門地區建筑師積極參與廣州建筑師負責制試點項目,助力試點工作高標準落地。此次《方案》實施,將大力推行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招標模式,并探索推行建筑師職業保險擔保機制。
試點項目涉及六大類
“建筑師負責制”是國際通行的一種提供工程建筑服務的模式,也稱為“建筑師全過程專業服務制”。目前經住建部審批全國已有上海浦東、福建廈門、北京、雄安新區、深圳、廣西等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城市和地區。2021年10月底,《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明確將北京、上海、重慶、廣州、深圳和杭州6個城市作為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并要求探索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
本次《方案》發布,是廣州響應“中國設計”走出去和“一帶一路”倡議要求,促進與國際標準政策接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共贏的重要工作內容,也是推動建筑業改革、提升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之一。
根據《方案》,建筑師負責制是指以擔任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技術及管理總負責人的注冊建筑師(下稱“項目總建筑師”)為主導的設計咨詢團隊(下稱“團隊”),依托所在設計單位為實施主體,依據合同約定,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兼顧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統籌開展全生命周期設計咨詢管理服務,并在項目規劃策劃、報批報建、招標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驗收、評先創優等建設提供全過程或分階段的技術管理服務,最終提供符合建設單位、使用單位設計意圖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產品及服務的一種工作模式。
方案所稱項目總建筑師團隊包含建筑、結構、機電、巖土等專業,也應包含依據合同約定服務內容的參與工程建設的項目管理、造價咨詢、監理等各類專業技術顧問和咨詢機構。項目總建筑師應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或已取得國內一級注冊建筑師互認資格(港、澳、臺地區及境外專業人士);團隊包含的建筑、結構、機電、巖土等專業以及造價咨詢、項目管理、監理等等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法律法規及合同服務內容要求的相關注冊執業資格;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成員均應擁有相應的服務經驗,且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方案》指出,本次試點項目范圍主要涉及六類項目:一是黃埔區、南沙區內列為試點的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二是市、區政府投資房屋建筑試點項目;三是除黃埔區、南沙區以外其他各區遴選的房屋建筑試點項目;四是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項目中以設計單位主導或擔任技術統籌和管理的房屋建筑項目、由設計單位代建或實施全過程項目管理的房屋建筑項目;五是港澳企業在廣州市獨資或控股的開展建設項目;六是社會投資主動開展試點的其他房屋建筑項目。
未來三年擴大試點項目范圍
為有效推動落實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廣州在《方案》中明確了以下幾項重點任務:
關于試點項目工作,一是明確啟動階段,要求在2022年,黃埔區、南沙區各遴選3個(含)以上、市重點項目管理中心遴選1個(含)以上的項目啟動試點。二是項目范圍擴大階段,在2023年—2025年,黃埔區、南沙區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用地的建筑工程,安排實施建筑師負責制試點項目的建筑面積占本區年度新出讓用地總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30%;其他各區不低于10%。市、區安排實施建筑師負責制的政府投資試點項目比例應不低于本年度新開工項目數的10%。
同時,要推行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招標模式!斗桨浮分赋,試點項目可采用依法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選聘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主要參考其工程業績、專業經驗、信用情況、對項目的解讀及增值提案等方面按質擇優采購所需服務。
《方案》明確了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的服務內容,服務范圍為建筑工程全過程或部分階段(至少包含規劃設計、工程設計、合同管理三個階段)。鼓勵試點項目委托完成策劃咨詢、規劃設計、工程(含勘察)設計、協助招標采購、合同管理、運營維護、輔助拆除七個階段及其他附加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服務內容。
《方案》要求合理確定服務收費,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并及時支付服務報酬。試點項目費用參考目前國內的相關市場收費標準分別計取,并在項目投資估算中列支。實施建筑師負責制工程設計服務有利于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其設計服務費用可在國內通用設計收費標準上,根據項目驗收及評估結果合理適度上浮,并在委托合同中進行約定,上浮幅度原則上不超過25%。
《方案》還提出,要借此探索推行建筑師職業保險擔保機制。借鑒國際上專業人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建筑師負責制保險體系,推行建筑師負責制職業責任保險。同時,探索建立設計企業、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和建筑專業人士的相互保險制度,提升設計咨詢行業的工程信用和風險保障能力。
此外,《方案》要求加強信用管理,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建筑師存在違法違規、違反職業道德等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將有關失信信息錄入廣州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平臺。
試點項目可優化審批辦理、優先評獎
廣州也從政策層面,對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實施工作給予相應扶持。一方面是鼓勵大灣區城市參與合作,逐步建立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關系,鼓勵取得內地認可的香港或澳門地區建筑師積極參與廣州市建筑師負責制試點項目,助力試點工作高標準落地。
另一方面,對試點項目優化審批辦理。具體來看,納入試點的國有或財政投資建筑項目,建設單位憑有關實施文件先行開展總建筑師及其團隊招標工作;社會投資試點建設項目在取得地塊規劃條件后,建設單位即可依法選聘項目總建筑師及其團隊開展全過程設計及咨詢服務,同時可辦理立項、規劃審批和相應的階段性開工等手續。
對于納入試點的國有或財政投資大中型建筑項目,投資主管部門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估算中列支項目總建筑師服務試點過程相關經費(含建設項目管理費)。
試點項目在取得相關用地證明文件和設計方案審查批復文件后,建設單位憑總建筑師簽署的項目設計符合法律法規、放線測量、規劃許可等要求的承諾書先行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
試點項目的建設單位可憑總建筑師簽署的設計文件滿足有關標準規范以及建設單位關于建設方案已穩定的承諾書,先行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試點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可按照“聯合測繪”的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開展竣工測量和不動產測繪。
除此之外,廣州還支持相關項目優先評優評獎。鼓勵市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對采用建筑師負責制的項目單獨設立獎項,并在各級勘察設計評優評獎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為保障《方案》有效實施,廣州市住建局提出相關要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逐步擴大建筑師負責制模式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應用比例;加大監督指導,推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加快人才培養,全面提升建筑師項目管理能力,提高市場對建筑師負責制的認可度;建立行業咨詢委員會,保障試點過程中糾紛調解、法律咨詢及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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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廣州試點建筑師負責制,黃埔、南沙率先開展,未來三年擴范圍
來源作者:南方都市報 莫郅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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